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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城区供水项目(盘锦路、大庆路等路段给水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http://www.famens.com/ 2017年11月10日 浏览量:1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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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濮阳县城区供水项目(盘锦路、大庆路等路段给水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SZBHTS201709052
公告日期:2017年11月10日
截止日期:2017年11月29日
招标机构:濮阳县维康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
联系方式:请登录查看
项目编号:QSZBHTS201709052
一、招标条件
濮阳县城区供水项目(盘锦路、大庆路等路段给水管道工程),经豫濮濮阳城建【2015】2158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濮阳县维康供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濮阳县城区供水项目(盘锦路、大庆路等路段给水管道工程)
2.2、项目概况:濮阳县城区供水项目剩余管网DN200-300管线长23000米及消火栓、门等供水设施建设项目。
2.3、工程地点:濮阳县县城区
2.4、投资金额:约2737.5万元;
2.5、资金来源:县财政及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7、工 期: 施工期:120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要求:施工工期+缺陷责任保修期;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濮阳县城区供水项目剩余管网DN200-300管线长23000米及消火栓、门等供水设施建设项目;
第二标段: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及质保阶段的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3、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企业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出具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本人亲笔签署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一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提供原始缴费凭据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
3.1.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一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提供原始缴费凭据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
3.1.5、人员要求: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具有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或提供网上真实有效的查询方式及截图;;
3.1.6、企业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1.7、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完成类似市政工程业绩不少于1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书及中标公示网上截图);
3.1.8、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工程投标截止环节内有效,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
3.2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具有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社会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证明或单位缴纳社保的原始凭证,网上下载的无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总监(需单位出具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2.4、业绩要求:2014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完成类似监理业绩不少于1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中标公示网上截图及查询网址);
3.2.5、企业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合格的财务报告,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新成立企业不足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3.2.6、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工程投标截止环节内有效,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
3.3其他要求:
3.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本次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
3.3.2具有项目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取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已有数字证书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未有数字证书的投标单位可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招标投标—招标投标指南”查询办理数字证书流程。
4.2请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11 月9日-- 11月16日(北京时间)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 (http://ztb.pyjsgc.com)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资料。
4.3其他材料:包括补充文件、澄清答疑等材料,请投标申请人自行在《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查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9日上午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伍拾万元整;第二标段:伍仟元整。
6.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或谢东小区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濮阳县维康供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蒋先生 
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
2017年11月9日

标签:给水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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