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77团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77团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 |
公告日期: | 2013年10月11日 |
截止日期: | 2013年10月26日 |
招标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七十七团 |
招标方式: | 国内公开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77团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已由兵团第四师水利局以师水发[2013]69号文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兵团第四师77团,建设资金来自国拨和自筹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采购和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铺设安装0.8MPa玻璃钢管5041.1m,管径为450-800mm;分干管10113m,地埋支管73280m,均采用PVC-U,管径125-450m。输水管网的附属设备主要包括进水阀、减压阀、进排气阀、排水冲沙阀、压力表、流量计和连接件。
2.2工程地点:兵团第四师77团。
2.3招标范围: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补遗通知包含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一标段:采购0.8MPa玻璃钢管5041.1m,二标段:本工程的施工和安装
3、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厂家授权的代理商;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疆外企业需具有进疆备案登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资审方式:资格后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2个标段发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20日-10月26日每天上午9:30时至13:00时,下午16:0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到伊宁市军垦路双子楼1号楼1305室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标书时须提交以下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均需原件并携带复印件壹份、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进行审核。
5.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七十七团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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