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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年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排气阀、止回阀、减压阀等材料采购项目

http://www.famens.com/ 2024年01月22日 浏览量: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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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2024-2025年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排气阀、止回阀、减压阀等材料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公告日期:2024年01月22日
截止日期:2024年01月29日
招标机构: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
联系方式:请登录查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2025年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排气阀、止回阀、减压阀等材料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阀门采购采购清单:

2.1 采购清单: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注意:样品按照采购清单表格内容要求在开标时须提供1套,签订合同前另送5套样品至招标人,样品为投标人免费提供,不计入采购清单内。

2.2样品按照表格内容要求在开标时提交。

2.3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本次招标的货物数量为预测数量,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供货,以经甲方书面确认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合同条款的规定。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施工现场。

2.5供货有效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可以是生产企业或者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

货物名称

投标人类型

注册资金

认证书

可调式减压阀、静音式止回阀、复合排气阀、橡胶接头、Y型过滤器、比例式减压阀

生产企业

≥3000万元

(提供营业执照)

生产企业须通过ISO9001认证

代理商或经销商

≥300万元

(提供营业执照)

2)若投标人为本次采购货物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提供授权书复印件,格式自拟);

 注:① 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② 制造商及其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投标人须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本产品商标或品牌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

货物名称

投标人类型

财务情况

可调式减压阀、静音式止回阀、复合排气阀、橡胶接头、Y型过滤器、比例式减压阀

生产企业

提供2020-2022年连续三年盈利且销售额达到5000万元/年(提供2020-2022年连续三年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报告,审计报告中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须加盖投标单位的鲜章)

代理商或经销商

1.提供代理或销售的生产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要求如上)

2.需提供自身的审计报告:2020-2022年连续三年盈利(提供2020-2022年连续三年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报告,审计报告中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必须加盖投标单位的鲜章)

3.3投标人业绩: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签订2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产品(类似产品应包含招标清单中“减压阀、止回阀、排气阀”中的任意1个品类)购销合同至少1个(提供合同、发票的复印件,发票金额≥250万元即可),业绩可以是生产企业的也可以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若投标人为生产企业,则提供生产企业业绩;若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生产企业或投标人自身的业绩均可,且提供的业绩必须为本次投标代理品牌的业绩。

注:将公示前三名中标候选人业绩(请投标人将业绩汇总表word格式,放入电子文档U盘内,方便业绩公示,请投标人予以配合,但不作为废标条款)。

3.4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2)自20201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81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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