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煤炭化学工业分公司2013年度阀门维修工程(招标编号:CSIE13041771)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夏.银川市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工程概况:根据各生产厂的运行,需对各装置运行生产中损坏的工艺阀门(截止阀、蝶阀、安全阀、闸阀等阀门)进行修复, 由于部分阀门安检公司不具备维修能力,需要对外委单位招标。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甲醇厂、烯烃公司、聚甲醛厂工艺阀门的维修,工作内容包括:阀门拆解、阀体清理检查、修复(有特殊修复要求要按照具体要求进行修复)、组装、水压试验、返厂修复阀门的装卸及提供相关的资料证明等。
合同工期: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A.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具有履行合同能力(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
B. 具有近三年类似化工行业三项及以上工程业绩;
C. 项目经理具有5年类似规模阀门维修经验,技术负责人具有4年类似规模阀门维修经验,提供项目负责人、投标代理人、技术负责人社保基金缴纳证明;
D. 提供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5日至2013年6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持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前来报名,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附后)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报名审查合格后再电汇标书款)
标书款电汇接收单位:
开户名称: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宁夏银川森林半岛支行
账 号:64001123000052500182
备注:1、标书款采用电汇,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中汇出,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标书款无法及时入账或退回的,后果自负。2、报名审查合格后再电汇标书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3年6月25日上午09:0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8房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注册通知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在神华招标网(
www.shil.com.cn或
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免费注册。未完成注册的可先凭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相关文件办理购买手续,但必须在开标前完成注册工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
联 系人:王旭
电子邮件:
SHIL10000@163.com 网 址:
www.shil.com.cn------------
附: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1 投标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
2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税务登记证原件
4 投标人近三年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原件)
5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
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
6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证明材料原件——上述2个人员
7 提交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注:原件审查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