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黑龙江省宁安市经济开发区(规划十一街)雨水管网及强排站(一期)项目 |
招标编号: | |
公告日期: | 2024年04月16日 |
截止日期: | 2024年04月23日 |
招标机构: | 黑龙江宁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方式: | 国内公开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审批【2023】130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及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黑龙江宁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招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宁安市经济开发区(规划十一街)雨水管网及强排站(一期)项目
2.2工程建设地点:宁安市经济开发区;
2.3 建设内容:雨水工程、压力管道工程、道路工程、泵站工程、一体化泵站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 2024年5月15 日-2025年5月14日,总工期 365 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招标控制价:9524490.34元
2.8工程性质:新建
2.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实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所有人员包括:
(1)项目经理要求:必须是本单位员工,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
项目经理近三个月(2024年1月-2024年3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在开标现场核查社保的真实有效性。
(2)拟派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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