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方城县张骞大道(第二污水处理厂至小辛庄)中水管网工程 |
招标编号: | |
公告日期: | 2024年03月01日 |
截止日期: | 2024年03月08日 |
招标机构: | 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方式: | 国内公开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1.招标条件
方城县张骞大道(第二污水处理厂至小辛庄)中水管网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锦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方城县张骞大道(第二污水处理厂至小辛庄)中水管网工程
2.2项目编号:JS-G-20240228-019
2.3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19-411322-77-01-044854
2.4建设地点:方城县;
2.5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券桥二中学校西侧围墙外至S103线接入城区污水主管网;党桥第二污水处理厂至小辛庄河。主要施工内容有:管网敷设、圆形砖砌污水检查井、顶管工作井、顶管接收井、八字出水口、砖砌流水槽等。
2.6招标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8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度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5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6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响应人须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该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8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
注: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即投标人不再到开标现场参与开标会议,故本项目对原件不审核,资格审查条件及评分得分项中涉及的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库,以上传至市场主体库的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人市场主体库信息(https://ggzyjy.nanyang.gov.cn/tpfront/CustomQyInfo/QyInfo.aspx),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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