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清河县农村饮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 |
招标编号: | |
公告日期: | 2023年09月07日 |
截止日期: | 2023年09月13日 |
招标机构: | 清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管处 |
招标方式: |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农村饮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第二批)十一标段、四十三标段二次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清河县农村饮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清批审【2021】0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管处,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管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清河县农村饮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第二批)十一标段二次2.2项目概况:管网工程及设备安装、水表井采购、管材采购、水表采购、分水器采购。2.3标段划分:十一标段为管网工程及设备安装;采购详见清单及图纸。2.4项目实施地点:清河县境内。2.5质量要求:合格。2.6工期:接监理单位开工通知后120日历日内竣工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2.7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标段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为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B本),且未担任其它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3.3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注:本项目一至四十四标段中,其余标段已中标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07 00:00:00至2023-09-13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9-2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2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交易平台(http://hb.zcjb.com.cn/cms/index.ht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人自行选择是否参加现场开标及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鼓励投标人远程参加开标。 3、招标人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开标,投标人应当准时在网上虚拟大厅参与开标。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电子签名时间为10分钟,未在归定时间内完成签名的视为默认开标过程。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 4、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采用暗标盲评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进行盲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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