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高新区京唐智慧港九条道路电力排管工程设计—采购 |
招标编号: | |
公告日期: | 2020年02月27日 |
截止日期: | 2020年03月04日 |
招标机构: | 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
招标方式: | 国内公开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京唐智慧港九条道路电力排管工程已经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唐高行审【2019】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高新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高新区京唐智慧港九条道路电力排管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第一标段
2.2建设地点:高新区京唐智慧港片区内。
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第一标段包含:纬三路一期(经四路—经十六路)、经十六路一期(纬一路—纬三路)、经四路(纬三路—纬五路)。其中
①、纬三路一期(经四路—经十六路)电力排管单线全长2772.46m,主线采用24根φ150(公称内径150,壁厚10mm)MPP电力管;主管线过路时采用φ150(公称口径150,外径165,总壁厚4.5mm)涂塑钢管;过路预埋排管采用12根φ160(公称口径160,壁厚12mm)HDPE电缆保护管,拉管施工。设置 10个四通人孔井,48个直通人孔井。新建φ150 MPP电力管总长度25059m,φ150涂塑钢管总长度7771m,φ160 HDPE管总长度32555m。
②、经十六路一期(纬一路—纬三路)电力排管单线全长377.71m,主线采用24根φ160(公称外径160,壁厚12mm) HDPE电缆保护管,拉管施工;经十六路与纬一路交口处主管线采用12根φ150(公称口径150,外径165,总壁厚4.5mm)涂塑钢管;过路预埋排管采用12根φ160(公称外径160,壁厚12mm)HDPE电缆保护管。设置 2个四通人孔井,8个直通人孔井。新建φ160 HDPE管总长度9311m,新建φ150涂塑钢管总长度166m。
③、经四路(纬三路—纬五路)电力排管单线全长752.92m,主线采用12根φ150(公称内径150,壁厚10mm)MPP电力管;主管线过路时采用φ150(公称口径150,外径165,总壁厚4.5mm)涂塑钢管;横穿经四路甩管采用6根φ160(公称外径160,壁厚12mm)HDPE电缆保护管,拉管施工。设置2个四通人孔井,16个直通人孔井。新建φ150 MPP电力管总长度6907m,新建φ150涂塑钢管总长度373m ,新建φ160 HDPE管总长度1714m。
2.4计划工期:25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中标EPC总承包单位应负责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2.6.1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现行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全部设计工作。
(2)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不断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直至最终满足送审要求。
(3)根据审图部门提出的建议进行修改,并取得审图合格证。
(4)提供施工所需的技术标准和施工图纸。
(5)完成该项目施工、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相应服务工作。
2.6.2工程采购: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等。
2.6.3施工总承包:按设计文件完成工程的全部内容,包括工程的土建、安装和竣工验收等施工总承包全部工作。
2.6.4工程竣工验收:承包人完成工程的全部内容和缺陷修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经甲方批准后进行施工验收。
2.6.5合同范围内需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承包方应按规定完成报送、行政审批。
2.6.6其他相关事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2.1设计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2.2施工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或高级职称及以上(电气专业)资格证书;
3.2.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5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处理,牵头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4)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www.hbidding.com)(以下简称“惠招标”)完成注册。在“惠招标”未经注册的投标单位,按照“惠招标”- 帮助中心说明进行注册。投标人注册完成后请于 2020年2月27日上午9:00 时至 2020 年3月4日下午17:00 时之间任意时段登陆“惠招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无需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如未在“惠招标”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提交疑问截止时间:2020年3月14日9时30分前,发送“惠招标”,超期视为无异议,提交的疑问,依法不予答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3月24日 09:30分。
5.2开标地点为: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学院路与长宁道交叉口北行350米路东)。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须确保按时完成电子签到和解密。
5.4 投标人须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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