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工程项目编号:LYJDZX2014-26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工程已由辽发改审批【2014】3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动调节阀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应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内容及服务范围: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及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电动调节阀 |
DN80 |
台 |
1 |
2 |
电动调节阀 |
DN100 |
台 |
2 |
3 |
电动调节阀 |
DN125 |
台 |
2 |
4 |
电动调节阀 |
DN150 |
台 |
6 |
5 |
电动调节阀 |
DN200 |
台 |
14 |
6 |
电动调节阀 |
DN250 |
台 |
1 |
服务范围:电动调节阀及配套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提供、运输、卸货、试验、验收、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
2.2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2.3交货及工程地点:辽源市区内。
2.4计划交货日期:2014年10月5日。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本次招标货物的直接生产厂家,不接受经销商投标。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产品质量检测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须在吉林省地区内配备与本次招标设备相应的维修保养能力和长期服务体系(三年以上)。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投标人到辽源市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二楼会议室(辽河大路 6361 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时间 2014 年 9 月 3 日 至 2014 年 9 月 10 日 ,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公休日、节假日休息)。
4.2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 持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均一式两份须加盖公章)
4.3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4.4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均一式两份须加盖公章)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 年9月22日13时30分,地点为辽源市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七楼会议室,辽河大路636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4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金典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