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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高邮城南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已由高邮市行政审批局以邮行审投资发[2023]24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鑫邮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扬州华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从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高邮城南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高邮城南经济新区勤王村,S125 北侧、绿杨路东侧、渠南西支西侧。
2.2 建设规模:该项目总用地面积49552平方米(折74.33亩)。该项目在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新建总建设规模为3万m3/d 的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根据工艺流程,设置综合办公区、预处理区、生物处理区、深度处理区、污泥处理区,并配套建设厂区道路、绿化、雨污水管道及购置安装相关工艺设备和智慧平台。配套污水管网16.52公里。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施工监理。
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项目移交办理;(9)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10)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施工工期450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80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
2.7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 人;
其中主专业监理工程师 2 人【专业要求: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或交通工程或交通土建或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或公路施工与养护或道路交通管理工程或给水排水工程等相近或相关专业】;
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 2人【专业要求:测量工程或材料工程或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电气工程或园林绿化等相近或相关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5人;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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