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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桥街道文体中心配套道路工程已由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行审投建【2023】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黄桥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苏州通恒市政公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咨悦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黄桥街道文体中心配套道路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苏州市相城区黄桥街道,包括两条道路,其中盛湖路西起市民文化广场,东至规划支四路;支四路北起规划盛湖路,南至春申湖快速路。 2.2规模:项目新建文体中心配套两条道路,盛湖路及支四路,配套建设交通、给水、排水、照明等其他设施,其中管道最大管径为1800mm。 2.3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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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定额工期(天) |
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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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205010304042408001001 |
黄桥街道文体中心配套道路工程 |
黄桥街道文体中心配套道路工程施工 |
714.83 |
/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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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0-12-01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7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须含给水管道)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上的合同金额为准。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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