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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伊犁州巩留县2023年供水管网建设项目已由伊州发改投资【2022】79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巩留县供排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伊犁州巩留县2023年供水管网建设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巩留县
2.1.2建设规模:新建DN100-DN315供水管网35千米及配套附属设施,其中:DN315管网16千米,DN250管网5千米,DN200管网7千米,DN100管网7千米。
2.2 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65400023120700265001001 |
伊犁州巩留县2023年供水管网建设项目(EPC) |
包含但不限于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相关报告文件编制及审查通过(其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配合服务等)、建设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调试、验收、整体项目移交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即中标人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的工程。 |
351 |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需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施工资质要求:需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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