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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兴园路(季黄河-定慧路)雨污水管网工程已经由泰兴市黄桥镇人民政府以兴园路(季黄河-定慧路)基础配套工程项目黄政投备[2023]14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兴市兴黄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江苏宏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兴园路(季黄河-定慧路)雨污水管网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地点:泰兴市黄桥镇
2.2工程规模:铺设污水管网1230米,雨水管网2460米,配套设施道路两侧绿化19680平方米以及安装路灯72套等设施
2.3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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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进场施工预付合同价款的10%,以后按进度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额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的对应日付至审计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后的对应日付清审计结算价.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 资质;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5)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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