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阁镇留东村沙头顶泵站重建工程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
- 项目名称:黄阁镇留东村沙头顶泵站重建工程、黄阁镇新海村新海排涝站建设工程
- 项目编号:JG2023-6591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4日 0时0分~2023年12月6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722.494718
- 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具体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3.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注册建造师不包括注册临时建造师)。 (2)项目负责人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①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3.5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6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投标截止时间近3个月中的任意1个月(须含2023年9月或2023年10月或2023年11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3.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3.9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3.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注册建造师不包括注册临时建造师)。 (2)项目负责人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①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6日 10时0分 - 2023年12月6日 12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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