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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康保县城污水及再生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康保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康行审标字【2022】46号文核准,由康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康保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康保县城污水及再生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康发改【2022】285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康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及财政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康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康保县城污水及再生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EPC总承包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康保县污水厂现状设计规模16000m3/d,其中深度处理部分设计规模为5000m3/d。本次在原厂区新建深度处理规模11000m3/d。新建配套污水收集管网53919m,建筑面积1177.67平方米。 建设地点:康保县城污水及再生水处理厂内。 计划工期:项目建设期为14个月,自2022年9月至2023年10月。 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完成建设内容所包含的要求且按照招标人的要求随时调整设计方案及内容。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应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设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设计图等内容报告技术数据必须满足建设内容的全部设计要求工程。(2)按照现行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的各阶段的全部设计工作。(3)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不断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直至最终满足送审要求(4)根据审图部门提出的建议进行修改,并取得审图合格证。 (5)提供招标所需的技术标准和施工图纸及预算编制、设备采购清单等。 (6)提供该项目施工、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相应服务工作。 施工:把最终设计成果文件转化为永久性建筑施工工程,包括工程的建筑、安装和竣工试验等全部施工内容。采购:依法采购本项目最终设计成果文件所涉及的设备、设施等。 合同范围内需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承包方应按规定完成报送、行政审批,配合完成移交(协调处理移交过程中与施工有关的问题)及保修等,其他相关事宜。
3.1 本次招标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8-05 09:00:00 至 2022-08-11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8-25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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