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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抚远市排水防涝泵站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抚远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抚发改字【2022】11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投资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抚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启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抚远市排水防涝泵站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抚远市抚远镇佛山路北段西侧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地下式一体化雨水防涝泵站一座,建设规模为6立方米/秒,按满足排放50年一遇洪水的标准设置;配备建设进、出水井、提篮格栅等附属设施。
2.4计划工期:2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6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2月31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招标控制价:5,427,751.33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并提供近3个月(2022年02月-2022年04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及质量员具备岗位证书或执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C类合格证书。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2021)财务会计报表;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亏损、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注:2019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表且符合上述要求。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www.creditchina.gov.cn)。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经查询有犯罪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5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为2022年05月13日16时00分至2022年05月2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6月08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
6.2开标时间为2022年06月08日09时00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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