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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徐州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实施的徐州市区污水管网提质增效一期工程翟山大沟提升泵站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市财政资金,已落实。现对本项目01标段-土建及设备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徐州市区。
(2)工程概算:约3000万元。
(3)工程简介:翟山大沟提升泵站位于徐州市泉山区新规划的豫苑南路北侧、奎河西路西侧的交叉口,主要承担西至翟山、北至三环南路及十里大沟、东至奎河右岸、南至欣欣路约2.65平方公里范围内的涝水强排任务(含泉山区、铜山区部分区域),解决奎河沿线部分洼地易积水受淹问题。
(4)工程建设内容:新建12立方米/秒泵站1座,配套建设清污机桥、清污设备,水泵、电气设备安装等。
(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6)计划开工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本标段招标内容为:徐州市区污水管网提质增效一期工程翟山大沟提升泵站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概算约1900万元。
投标人可同时购买01、03标段的招标文件,但限中 1 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本单位注册的,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投标人自2016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的中型泵站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验收证书)扫描件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4)投标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建造师及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保险电子保函。
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中心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60090188000127383-10038295
开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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