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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河县供水设施新建扩建工程

http://www.famens.com/ 2021年07月30日 浏览量: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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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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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河县供水设施新建扩建工程(二次供水改造和市政管网改造2021年部分)项目已由 通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通河县供水设施新建扩建工程(二次供水改造和市政管网改造部分)项目可报告的批(通发改发[2020]3号文件)《关于变更通河县供水设施新建扩建工程(二次供水改造和市政管网改造部分)项目可报告的批(通发改发[2021]5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及比例为专项债券70%及地方政府财政资金30%,招标人为通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通河县供水设施新建扩建工程(二次供水改造和市政管网改造2021年部分)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通河镇内

2.3建设规模:2021年计划改造二次供水加压泵站7座,改造供水管网70公里;2020年结转小区二次供水改造11230户及2022年改造工程。

2.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至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管理、工程设计、勘察、造价咨询等服务内容,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项目管理:包括项目报批、设计管理、施工图审查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参建单位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其他管理等;

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及相关服务工作;

勘察:勘察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及相关技术服务;

造价咨询: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全过程造价控制及与本工程造价方面相关咨询服务。

2.7标段划分:  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334万元,其中项目管理费限价:77.88万元,工程设计费限价104万元,勘察费限价:41.1万元,造价咨询费限价:54.2万元,施工图审查费限价:8.82万元,水土保湿编制费限价:16万元,物探费限价8万元,环境影响评价编制费限价:8万,建筑物沉降检测费限价:16万元。(费用以实际发生并经财政评审后的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造价咨询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如投标人为黑龙江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可执行黑建函〔2018〕461号文件。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执业证书或岩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

2)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行贿犯罪记录行为的网页查询截图);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为设计单位,成员为造价咨询单位,联合体投标最多不超过两名成员。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由牵头人登录系统购买招标文件。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07300900分2021年080609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等相关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为2021年8209时30分。

5.2 在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黑龙江建设网(http://zfcxjst.hlj.gov.cn/)、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ggzy.org.cn/)及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8.其他

8.1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竟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

8.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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