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原创 | 行业动态 | 企业动态 | 政策法规 | 市场评述 | 新品速递 | 原材料行情 | 综合新闻 | 阀门曝光台 | 阀门市场 | 阀门协会 | 本站动态

资讯首页
当前位置:全球阀门网 > 资讯 > 综合新闻 > 正文

可再生能源并网配额预计年内出台

作者: 2013年10月16日 来源:中国能源报 浏览量:
字号:T | T
近日,国家发改委权威专家透露,由国家能源局牵头制定的《可再生能源配额管理办法》将于年内发布,目的在于以制度规定保障可再生能源的并网比例。

    近日,国家发改委权威专家透露,由国家能源局牵头制定的《可再生能源配额管理办法》将于年内发布,目的在于以制度规定保障可再生能源的并网比例。

  上述专家表示,该办法基本框架是,将全国各个省份分为四类,每一类地区规定不同的消纳比例,但是部分省市的消纳比例将有所调整。该专家称,上述办法以促进各个省份可再生能源发电消纳为目标,“十二五”期间并不会展开各省之间可再生能源配额的交易。

  全球风能理事会的一位专家表示,新一届政府一直比较重视可再生能源发展,今年也出台了很多促进政策。解决风电等新能源的并网难问题,配额制将是有效措施之一。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将全国各个省份分为四类:一类地区中的内蒙古东部、西部电网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例为15%,陕西、宁夏、甘肃、新疆、西藏、辽宁、吉林、黑龙江八地电网消纳比例为10%;二类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山西、青海、云南七地电网消纳比例为8%;三类地区江苏、上海、广东、湖南、福建、河南、安徽、湖北、广西、海南十地电网消纳比例为4%;四类地区浙江、贵州、四川、江西、重庆五地电网消纳比例为2%。

全球阀门网(www.famens.com )友情提醒,转载请务必注明来源:全球阀门网!违者必究.

标签:可再生能源 并网配额

分享到:
免责声明:1、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或者作者自行发布,本网发布文章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给访问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同时本网亦不对文章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作出适当处理!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86-571-88970062


关于我们 - 服务项目 - 帮助中心 - 法律声明 - 意见反馈 - 本网动态 - 友情链接 - 阀门助手

广告热线:0571-88970062 服务热线:0571-56077860 传真:0571-88971936
广告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会员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客户服务: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友情链接: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客服邮件:service#famens.com  销售邮件:sales#famens.com 投稿邮箱:famens-bj#foxmail.com

备案号:浙ICP备09057929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B2-20110307 版权所有©全球阀门网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