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涞滩河上游污水管网工程已由涪发改委发2[2019]5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江元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单位是: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涞滩河上游污水管网工程 |
招标编号: | |
公告日期: | 2021年10月12日 |
截止日期: | 2021年10月18日 |
招标机构: | 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方式: | 国内公开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本招标项目涞滩河上游污水管网工程已由涪发改委发2[2019]5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江元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单位是: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涪陵新城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涞滩河上游污水管网工程起于花桥、涞滩河西岸,自北向南沿河道布设,重点在银滩路与聚贤大道交叉口处接入银滩路截污干管。污水管网长度2.8公里,污水管网管径为1000mm。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2450万元。
2.4 招标范围:涞滩河上游污水管网工程包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具体以发包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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