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托克逊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高效节水灌溉建设试点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财政厅以(新水农水[2013]49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县财政补助和农民自筹资金,目前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托克逊县乡镇水管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兵咨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货物采购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托克逊县博斯坦乡、郭勒布依乡、夏乡;
计划工期:2014年9月15日至2015年6月1日;
招标范围:(1)施工标:博斯坦乡李毛坎儿孜村(2272亩)、博斯坦村(2083亩)、夏乡巴扎尔村(5720亩);郭勒布依乡卡拉布拉克村红枣地(10053亩);夏乡奥依曼村(3805亩)、布拉克巴什村(2914亩)、卡拉苏村(1936亩)、卡拉布拉克村花生地(1287亩);施工内容为高效节水滴灌土建施工及其系统设备和管材管件等的安装调试。(2)货物标:A包:PVC管材采购;B包:阀门管件及其他。(3)监理标:本项目施工和设备材料购置与安装的监理。
建设内容:2014年新建高效节水滴灌灌溉面积30070亩。主要工程量:配套首部系统80套,输水管道253199m,井房1900m²,土方397716m³。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独立法人资格,施工企业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同时持有自治区水利厅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具备农业节水灌溉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疆外企业壹级,疆内企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水利工程注册建造师。
3.2货物投标人需具备水利厅节水产品认证备案及产品检验报告、产品规格、质量必须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有生产或制造能力、销售业绩良好的设备材料生产厂家或销售代理商。B包注册资金需在500万元以上。
3.3监理投标人应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具有自治区水利厅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
3.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 2014年8月13日 至 2014年8月17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资格预审公告”下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
www.xjslt.gov.cn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8月22日 10时30分,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新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托克逊县乡镇水管总站
联系人:高永利
招标代理:新疆兵咨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付伟、徐晓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