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苏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的 苏州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工程电动蝶阀采购项目 已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国有资金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苏州市 招标类型:货物招标 所属地区:市辖区
(2) 工程规模: 线路全长25739.2m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1-6-1 至 2011-7-31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名称、数量、规格)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0001 |
SRT1-10-7标:电动蝶阀、电动二通阀供货及服务 |
/ |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5.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
获取文件类型: 通用资格预审文件 预审办法: 全部入围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 获取文件截止日期
上午起时间: 上午止时间 下午起时间: 下午止时间
获取文件地点:
6. 请申请人于 2011-4-26 至 2011-4-26 每天上午 09:00 ,下午 15:00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大厅 报名。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11-4-26 上午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11-4-26 下午 15:00
投标箱号: 投标箱三
7. 其他: 一、申请人资格预审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其营业范围应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2)如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如为制造商投标,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外币的折算以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为准)
3) 申请人(如为代理商投标,则为所代理电动蝶阀的制造商)在近5年内(2006-2010年)须有城市轨道交通或大型公共建筑水系统配套阀门的供货业绩,且同一项目供货合同金额累计不低于160万元(证明材料一般为合同、用户证明等)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不得同时投标;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或者隶属关系的,不得同时投标;
7)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不能和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
8)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原件核查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
二、备注:
(一)对于未在交易中心备过案的企业,需要携带企业相关信息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单位机构代码等相关证件)至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进行信息备案。
(二)申请人应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最终报名情况以实际投箱为准(上述第6条报名时间及地点不适用)。提交材料如下:
(1)资格预审申请书(通用本格式,从苏州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网上下载http://www.szcin.com/FileTransferUpload/20089199347160256.doc);
(2)附件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为代理商投标,还须提供所代理产品制造商的注册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
2)申请人(如为代理商投标,则为所代理电动蝶阀的制造商)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一般为合同、用户证明等);
3)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如为代理商投标);
4)报名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一正二副)一起封袋并投箱(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和申请人名称)。
三、项目概况:苏州轨道交通一号线总体呈东西走向,起点位于吴中区木渎镇北侧天平山东麓的木渎,沿竹园路向东进入苏州新区后,往北转入长江路,经苏州乐园,往东沿邓尉路穿过京杭运河,进入金阊区,经干将西路、穿西外城河、沿干将东路进入平江区,之后线路穿过东外城河进入苏州工业园区,线路沿中新路、苏华路布设,途经园区CBD后穿金鸡湖,沿玲珑街东行,经过园区会展中心、文化中心,沿翠园路东行经行政中心后线路向东止于锦溪街,全线总长25739.2m,均为地下线。全线共设地下车站24座。
本次招标范围为苏州轨道交通一号线工程24座车站空调水系统的电动蝶阀、电动二通阀的供货及服务;投标人需承担电动蝶阀、电动二通阀设备的供货、设计联络、工程建造、运输、仓储、安装督导、调试、联调、验收、开通、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
四、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11年4月26日下午15:00~17:00提供相关原件核实。有关批文、文件等业绩证明材料,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核实地点:苏州建设有形市场二楼。在规定的原件核验时间内未提供原件核实的相关材料在资格预审中不予认可。业主有权要求其对提供的原件材料进行佐证或补充。
本工程需核实原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如为代理商投标,还须提供所代理产品制造商的注册资金证明材料);
(2) 申请人(如为代理商投标,则为所代理电动蝶阀的制造商)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一般为合同、用户证明等);
(3)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如为代理商投标);
(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及身份证;
(5)其他招标人认为必须审查的资料(如有需要澄清)。
五、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六、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如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多于5家(含5家),则全部入围;如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少于5家,招标人将延发公告。
8. 招标人地址: 苏州市南园北路118号天和大厦
联系人: 冯燕华 传真: 0512-67871031 电话: 0512-67871031
邮编: 215006 E-Mail:
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山西路120号18至21层
联系人: 曹影萍 传真: 0512-65090320 电话: 0512-65090320
邮编: 210009 E-Mail: jcec_zb@vip.163.com
1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长: 陆荣 性别: 女 手册号: 苏招(信)S1191
职称或执业资格: 联系电话: 上岗证号: 苏招S1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