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阀门招标:蕲春县自来水公司二水厂机电设备(水泵)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 QC20101215 |
公告日期: | 2010年12月20日 |
截止日期: | 2010年12月24日 |
招标机构: | 蕲春县自来水公司 |
招标方式: | 国内公开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依据湖北省蕲春县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函要求,鑫宇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蕲春分公司受蕲春县自来水公司的委托,现对蕲春县自来水公司二水厂机电设备(水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蕲春县自来水公司二水厂机电设备(水泵)项目
2、招标编号: QC20101215
3、招标内容:机电设备(工艺部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为直接厂家,不接受代理商,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许可证。
2)证明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文件。
①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有效;
②财务报告要求:2008年、200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③通过了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且成功运行两年以上。
3)业绩要求:投标人要给出一份完整的业绩表,证实其在过去5年中提供的设备在中国境内相当的条件中使用且操作成功的业绩,投标类似产品必须具有在湖北省自来水行业成功运行两年以上经验。
4)投标人应具有权威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以及产品安全性能认证证书;对所提供产品的质量、可靠性、技术服务等负全部责任。
5)投标的相关产品必须获得国家最新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三、报名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须携带以上相关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资料于2010 年12月 20日至2010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2:30时~5:30时。前往蕲春县政府采购中心(蕲春县财政局二楼)报名及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才能参加投标。
四、联系方式招标人:蕲春县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15997387158
蕲春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骆先生0713-7225111
招标代理机构:鑫宇阳光招标代理公司蕲春分公司
联系人:王 娇 0713-7213136 传真:0713-7213136
招标人:蕲春县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15997387158
蕲春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骆先生0713-7225111
招标代理机构:鑫宇阳光招标代理公司蕲春分公司
联系人:王 娇 0713-7213136 传真:0713-721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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