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 公告名称: | 南通美亚热电压缩空气智能供应技术改造项目管网一期和南三线蒸汽管道扩建工程 |
| 招标编号: | |
| 公告日期: | 2026年07月08日 |
| 截止日期: | 2026年07月28日 |
| 招标机构: | 南通美亚热电有限公司 |
| 招标方式: | 国内公开 |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美亚热电压缩空气智能供应技术改造项目管网一期和南三线蒸汽管道扩建(项目名称)已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通开发行审备〔2026〕3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南通美亚热电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南通美亚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通美亚热电压缩空气智能供应技术改造项目管网一期和南三线蒸汽管道扩建工程施工(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南通美亚热电压缩空气智能供应技术改造项目管网一期和南三线蒸汽管道扩建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1)压缩空气管网一期工程:跨中央路后沿祥兴路至富民港路,继续向东过富民港路至富民港河西侧,后向南至和兴路,沿和兴路至通盛大道东侧,折向北至奥托立夫。
(2)南三线扩建蒸汽管道工程:在祥兴路与富民港路交界处东侧设管道至和兴路与新景路交界处。
2.3 建设内容:南通美亚热电压缩空气智能供应技术改造项目管网一期和南三线蒸汽管道扩建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1)压缩空气智能供应技术改造项目管网一期工程:自南通美亚热电有限公司厂内北围墙DN800接口接出,沿东围墙往南架设20#无缝钢管,向东跨中央路后沿着祥兴路绿化带设至富民港路,继续向东过富民港路至富民港河西侧,沿着富民港河西侧向南敷设至和兴路,沿和兴路敷设至新河路西侧然后变径为DN600至通盛大道东侧,折向北至奥托立夫,管道直线距离约 5.7公里。
(2)南三线扩建蒸汽管道工程:在祥兴路与富民港路交界处的东侧敷设DN500管道与压缩空气管网平行敷设至和兴路与新景路交界处东,管道直线距离约3.5公里。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约2800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南通美亚热电压缩空气智能供应技术改造项目管网一期和南三线蒸汽管道扩建工程施工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工程建设过程中主动协调工作。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该项目主要为长距离集中供气和供热管道工程,管线途经区域环境复杂,涉及厂区、市政道路、河道及既有设施,施工路径长、协调点多,无完全标准化施工工艺可直接套用,施工组织难度高,涉及的专业技术复杂。
2.9 工期: 1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公用管道安装GB2级和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GC1)]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以上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②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按照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要求,投标时可仅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在中标后按苏建建管〔2017〕 236 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必须满足《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且证书注册期和使用期在有效期内的。
④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应持有C3安全员证书或C1加C2安全员证书)、质量员。按照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要求,投标时可仅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在中标后按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中管径Φ530mm及以上且长度不少于1Km的工业蒸汽管道工程施工。
(1)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和工程发票,上述四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2)项目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3)管径和长度应在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中有明确体现。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体现相应要求,则投标人须另外提供建设单位出具业绩确认证明(加盖原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根据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参与省内工程投标且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未被解除限制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已解除限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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