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 公告名称: | 主城区待移交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 公告日期: | 2025年07月31日 |
| 截止日期: | 2025年08月04日 |
| 招标机构: | 扬州市政管网有限公司 |
| 招标方式: | 国内公开 |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主城区待移交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工程已由 扬州市数据局以扬数据投资〔2024〕23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政管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主城区待移交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扬州市主城区(不含江都区)。
2.1.2建设规模:拟对扬州市主城区(不含江都区)待移交污水管道进行排查整治,主要包括:修复污水管网缺陷点约5914处;修复道路空洞约103处;待移交污水泵站提升改造9座;河内排水管道整治约500米;新增小区雨水排口水位计和污水排口水质水量仪表(20套)、河道雨水排口水位观测设备(26套)和水质传感器(10套);改造雨污水混(错)接管道约127处;截流井改造8座;入河口截流设施提升改造7座。
2.1.3合同估算价: 326.88 万元
2.1.4工期要求: 20 日历天,其中增加节点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交初勘、方案设计成果;方案设计成果确认后10日内提交全部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详勘成果等。
2.2招标范围:主城区待移交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工程勘测(初勘及详勘)、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地形图修测、施工图设计、地下管线物探等相关配合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①及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 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备高级工程师(给排水专业)及以上职称(若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可提供注册类证书或毕业证书或职称评审表),且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
3.4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3 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4.4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缴纳2025年04月至2025年06月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04月至2025年06月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4.5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4.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牵头单位要求为工程设计单位且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单位人员。
3.5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 07 月 30 日至2025年 08 月 04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5.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 08 月20日9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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