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北站商贸园区基础建设项目新建利民七号雨水泵站及附属管线项目 |
招标编号: | |
公告日期: | 2025年03月13日 |
截止日期: | 2025年03月26日 |
招标机构: | 哈尔滨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方式: | 国内公开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北站商贸园区基础建设项目新建利民七号雨水泵站及附属管线项目、新建9号雨水泵站及附属管线项目、明珠路(明珠一路-利民大道)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理、监测、验收及长青大街下穿四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验收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统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北站商贸园区基础建设项目新建利民七号雨水泵站及附属管线项目、新建9号雨水泵站及附属管线项目、明珠路(明珠一路-利民大道)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理、监测、验收及长青大街下穿四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验收
2.2建设地点:哈尔滨新区
2.3建设规模:
新建利民七号雨水泵站及附属管线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利民大道(北站三路至营口路)雨水渠:渠道尺寸3.2米X2.0米,长度599.22米(其中穿越利民大道段顶管施工95米);新建设计规模20立方米/秒的利民七号雨水泵站,泵站厂区总用地面积为5520.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936.58平方米,包括土建、水、电气、工艺、暖通、自控等内容;新建利民七号雨水泵站出水渠(泵站至规划20路):双孔渠道,单孔尺寸2.8米x2.0米,长度69.08米。
新建9号雨水泵站及附属管线项目:新建9号雨水泵站及入水管线工程:(1)新建哈大高速排水出路:DN1500雨水管1026.03米。(2)新建9号雨水泵站:设计规模16m/s。泵站占地面积为5205.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2333.62 平方米,包括土建、水、电气、工艺、暖通、自控等内容。新建9号雨水泵站出水管渠(泵站至发生渠)工程:新建雨水方渠1484.78米,现浇钢筋混凝土双孔渠结构,单孔尺寸3200*2500。
长青大街下穿四环道路工程:新建道路总长957.322米,规划用地面积37850.22平方米,实际用地面积36594.03平方米:新建机动车道面积14454平方米(其中包含铣刨罩面226平方米),非机动车道面积1888平方米,人非混行道2873平方米,人行道面积2436平方米:新建给水管线883米,雨水管线1442米,污水管道399米:新建绿地面积14943.03平方米:配套建设照明、交通及相关道路附属工程。
明珠路(明珠一路-利民大道):建设规模:项目新建道路全长1881.032米,新建机动车道58086平方米,非机动车道8652平方米,人行道9447平方米:新建DN200~DN300给水管线3180米;新建d300收水支管1000米,d500~d1800雨水管线2615米,2400x2000毫米~3400x2000毫米雨水方涵976米:新建De400~De500污水管线3208米,新建污水泵站一座,设计规模为0.14立方米/秒,泵站占地210平方米,设置交通信号灯7处,交通标志32架,标线2987平方米,活动护栏1912米,二次过街12处,100千伏安箱式变电站1座;新建路灯106基;新建绿地面积31380平方米;填方3450立方米,挖方102667立方米,特殊路基处理123780立方米。
2.4资金来源:政府统筹。
2.5服务期限:一标段:新建利民七号雨水泵站及附属管线项目、新建9号雨水泵站及附属管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理、监测、验收计划开竣工时间:2025年4月15日至2026年8月14日,共486日历天。明珠路(明珠路-利民大道)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理、监测、验收计划开竣工时间: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12月14日,共243日历天。长青大街下穿四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验收计划开竣工时间: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共260日历天。
二标段:待水保方案、监测及监理工作完成后即可进入验收工作,至验收工作完成。
2.6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第二标段水土保持竣工验收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2.7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地方、行业的相关设计质量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第一标段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
第二标段水土保持竣工验收。
2.9 最高投标限价:
第一标段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参照保监(2005)22号文件计取下浮50%;水土保持监理:按照审批的水土保持报告中监理费下浮20%;
第二标段水土保持竣工验收:参照保监(2005)22号文件计取下浮5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一标段、二标段: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人员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行政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资格证书,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二标段: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以上人员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4年11月-2025年1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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