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淮安市清江浦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 |
招标编号: | |
公告日期: | 2024年02月27日 |
截止日期: | 2024年03月09日 |
招标机构: | 淮安市清江浦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方式: |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清江浦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已由淮安市清江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清发改复〔2021〕59号、清发改复〔2023〕48号批准建设,项目使用单位为淮安市清江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淮安市清江浦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安市清江浦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清江浦区建成区排水管网修复(第二标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境内;
2.2工程规模:7个达标区(达标区编号:320812-04-01,320812-08-01,320812-09-03,320812-11-03,320812-13-01,320812-20-03,320812-23-03)范围内市政道路、居民小区雨污水管网,小区阳台立管改造、公建及庭院、企事业单位排水、“小散乱”户外接管等管道修复工程,同步解决市政道路、居民小区积涝、排口整治(包括溯源、临时封堵等)问题(最终以经图审合格的施工图为准),工程造价约2亿元。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次7个达标区范围内市政道路、居民小区雨污水管网,小区阳台立管改造、公建及庭院、企事业单位排水、“小散乱”户外接管、排水管网工程施工,同步解决市政道路、居民小区积涝、排口整治(包括溯源、临时封堵等)问题等。所涉及施工工作全范围的工程监理,服务内容包括施工、保修等阶段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监理和环保监理服务,并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招投标、跟踪审计及竣工后结算审计,竣工资料整理等各项工作。
2.4监理服务期:监理期限包括施工阶段服务期、不可抗力导致的工程延误服务期、缺陷责任阶段服务期及后期的保修技术服务。
(1)施工阶段服务期限:
施工阶段服务期为施工工期,本工程的施工工期计划为210日历天(与工程施工工期同步),如实际施工工期与约定施工工期不一致的,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实际施工工期超过计划工期的费用监理人在投标时应综合考虑在其总价中,委托人不再因此增加支付其费用。
(2)不可抗力导致的工程延误服务期: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不应视为附加工作,不增加监理费用。
(3)缺陷责任阶段服务期及后期的保修技术服务:
缺陷责任阶段服务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年;保修阶段服务期限,与工程保修期同步。
2.5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93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真实,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标签:
相关信息
关于我们 - 刊登广告 - 会员服务 - 企业建站 - 积分服务 - 企业名录 - 法律声明 - 本网动态 - 阀门地图sitemap
服务热线:0571-88970062 传真:0571-88971936 邮箱:sales#famens.com
广告咨询
会员咨询:
客户服务: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