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涟水县红窑十二支大沟接管工程 |
招标编号: | |
公告日期: | 2024年01月17日 |
截止日期: | 2024年01月29日 |
招标机构: | 涟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方式: | 国内公开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本招标项目涟水县红窑十二支大沟接管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涟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涟水县红窑十二支大沟接管工程项目【涟发改投[2023]6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涟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统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涟水县红窑十二支大沟接管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涟水县城区境内。
2.1.2建设规模:对十二支大沟两边居民生活污水进行截污纳管,管径约DN400,管道长度约3800米;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1500万元
2.1.4工期要求:152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2月18日,竣工日期:2024年7月18日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涟水县红窑十二支大沟接管工程;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和资格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担任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
d、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7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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