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五象水厂出厂管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 |
公告日期: | 2023年12月19日 |
截止日期: | 2023年12月27日 |
招标机构: |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方式: | 国内公开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五象水厂出厂管一期工程 已由南宁市行政审批局以南审批投〔2023〕27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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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招标编号:E4501002816022627001 报建号(如有):无 建设地点:南宁市良庆区新扶路、那马大道、英岭路南侧防护绿地、振邦路、渌坛路、楞良渠 建设规模:新建自五象水厂出发,沿新扶路、那马大道、英岭路南侧防护绿地、振邦路、渌坛路、楞良渠至现状坛兴加压泵站,配套新建振邦路(渌坛路-玉洞大道)支管,出厂主管管径DN800~DN2200mm,配套支管管径为DN1000m,总长度约21.5km。其中,包含那马大道、振邦路的路面破除及恢复。(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合同估算价:45836.39万元 要求工期:730日历天,定额工期730日历天 【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五象水厂出厂管一期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不含甲供材)。 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01002816022627001001,标段(包)名称:五象水厂出厂管一期工程 设计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浙江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 【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 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 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 3、/】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应提高资格要求】 ,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19〕26号和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业绩要求: 有要求, 要求2020年以来 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 (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 准予其自获得该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业绩作为承揽广西区内相应工程项目时的投标人业绩。 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参与建设的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业绩,在参与类似项目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可享有联合体合同整体业绩,不按联合体协议细分参与内容。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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