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2023年璜泾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
招标编号: | |
公告日期: | 2023年12月05日 |
截止日期: | 2023年12月11日 |
招标机构: | 太仓市璜泾镇人民政府 |
招标方式: | 国内公开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1、太仓市璜泾镇人民政府的2023年璜泾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已经 太仓市行政审批局太行审投审〔2023〕208 号 批准建设。工程资金来源为 镇级财政拨款 ,现已落实。现公开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2023年璜泾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工程的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请点击下载:新点招投标软件下载、云蜻蜓招投标软件下载)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苏州时凯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太仓市璜泾镇 招标类型:专业招标
所属地区:太仓市 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2) 工程规模:招标项目位于璜泾镇,涉及孙桥村、孟河村、新华村、永乐村及雅鹿村等 5 个村。项目区总范围 7415 亩,总耕地面积 4362 亩,其中:孙桥村项目区面积 484 亩,耕地面积 320 亩;孟河村项目区面积951 亩,耕地面积 629 亩;新华村项目区面积 716 亩,耕地面积 252 亩;永乐村项目区面积 2850 亩,耕地面积 1744 亩;雅鹿村项目区面积 2414 亩,耕地面积 1417 亩。主要包括田间道路工程及农业水利工程:其中新建田间道路 50 条,长 11198m;低压管道灌溉区 22处,改建泵站 17 座,新建泵站 5 座。
(3) 工期:163天(日历天),计划开完工时间:2024年01月15日至2024年6月25日,2024年5月30日前具备防汛及灌溉条件。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
企业业绩和信誉 |
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
是否网上招投标 |
TDSL.CL.2023-28-1 |
2023年璜泾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
3502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的单位)。 |
水利水电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 |
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且信誉良好 |
信誉良好 |
是 |
注: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以下是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省级及以上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项目经理(水利建造师)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5)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B、C类)(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项目技术负责人与水利建造师不能为同一人;
(6)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提供近一年(至少包括2022年12月至2023年11月)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
(7)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在建指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可有一个在建项目;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落实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水利工程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10)近三年承担过的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近三年(近三年指2020年11月至今,以竣(完)工验收报告明确的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700万元及以上(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列明的金额为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或水利工程。
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网络查询的中标页面及路径,未提供的将拒绝其投标。
(11)堆土场(排泥场)需由投标单位自行落实解决,容量不少于10000立方米。投标单位须提供堆土场(排泥场)意向协议书(格式在网上自行下载),协议书包括土方堆场的地点、容积、运输线路、堆场的照片、联系人签字、联系电话等资料。堆土场(排泥场)协议书须经镇级(街道级)及以上政府签字盖章确认(含堆土场(排泥场)责任主体的联系人签字及联系电话)。建设单位会根据上述联系方式联系现场踏勘堆土场(排泥场),如堆土场(排泥场)不真实,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评标专家组需对堆土场(排泥场)所选址和本项目位置之间运泥方式、路线的合理性进行判定(如跨区、跨市运土是否允许,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对沿途的环境、道路、水域等是否有影响,是否违反环保要求,是否有禁止运输的情况),如经判定属于不合理堆土场(排泥场)选址,则视为本项资料缺失,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资质动态检查核查不合格的企业在整改期内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处理。
(5)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的,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的。
(6)近 2 年内因违反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6.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本工程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
(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23年12月04日15:30至2023年12月11日23:59:59止,在交易平台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09:30 前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3)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交易平台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8.资格审查资料,以投标单位在交易平台上传的电子资审文件为准,投标单位须在交易平台上传以下资格审查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副本;
(2)拟选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且必须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可查信息);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B、C类)(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3)拟选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可有一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需提供近一年(至少包括2022年12月至2023年11月)及以上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以及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可查信息;
(4)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申请书(含单位名称、企业资质等级、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经办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及经办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近一年(至少包括2022年12月至2023年11月)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
(5)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含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完(竣)工验收鉴定书,须提供网络查询的中标页面及路径)。
(6)堆土场(排泥场)意向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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