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平罗县燃气智能管理平台及附属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燃气三件套)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
招标编号: | NXGC(政采)字【2023】48号 |
公告日期: | 2023年12月01日 |
截止日期: | 2023年12月11日 |
招标机构: | 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方式: | 国内公开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平罗县燃气智能管理平台及附属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燃气三件套)二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GC(政采)字【2023】48号
项目名称:平罗县燃气智能管理平台及附属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燃气三件套)二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38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3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批)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平罗县燃气智能管理平台及附属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燃气三件套)二期 |
1 |
对平罗县城区以内的14个小区(星海花园、星海北苑、御景安家、星海花园小二楼、金地家园、东方明珠AB、山水名居、唐华首府、桥馨B、丽都家园、宁房御景、府邸金源、金都家园、新立新村)燃气用户加装燃气报警器、紧急切断电磁阀及更换金属波纹软管; |
燃气用户综合单价:380.00元/户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本项目据实结算。 |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2月31日完成。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5.参加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6.投标人须具备燃气智能管理平台数据对接能力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资格要求:(1)联合体主体单位,必须具备燃气智能管理平台开发能力;(2)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7.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投标单位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活动。)具体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活动。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签订时间应为本项目公告截止时间之前),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3)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再以自己名议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款的支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30日 至 2023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时间内将本单位营业执照清晰可见的扫描件及项目名称、项目标段、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3457657969@qq.com内,发送成功后,磋商文件将回复至邮箱。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平罗县城市管理大队三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平罗县城市管理大队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以上网站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夏国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标签:燃气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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