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关于天门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厂外污水收集管网工程 |
招标编号: | |
公告日期: | 2023年11月03日 |
截止日期: | 2023年11月09日 |
招标机构: | 天门市东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招标方式: | 国内公开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门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厂外污水收集管网工程EPC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天门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天发改文[2022]26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天门市东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天门市东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天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污水厂进水主管DN1000-1500,长约6.6km;新建管网DN400-1000,长约75km,并配套建设污水检查井约2000个;
2.2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本项目范围内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等;(2)施工部分:施工总承包;
2.3总投资金额:约19291.56万元;
2.4建设地点:天门市东江大道与经六路交汇处西南角城北污水处理厂及管道沿线;
2.5质量标准:(1)设计: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设计规范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2)施工:符合现行国家、当地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6履约期限:3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均在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只需施工单位提供。
3.4本项目 不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3.5.2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3.5.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分工职责范围的履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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