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及配套排水建设工程 |
招标编号: | |
公告日期: | 2023年10月07日 |
截止日期: | 2023年10月19日 |
招标机构: | 鸡西市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
招标方式: | 国内公开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及配套排水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鸡发改环资【2020】1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鸡西市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鸡西市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广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施工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及配套排水建设工程(雨水泵站)
2.2建设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
2.3工程性质:新建
2.4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雨水提升泵站一座,规模为10m?/s;新建混凝土管道-Ⅱ级, 管径DN2000,管线长度410m;矩形直线混凝土雨水检查井尺寸为A*B=2300*1100,5座;矩形混凝土沉泥井尺寸为A*B=3150*3150,2座。
2.5本标段招标控制价:21,912,710.49元
2.6计划工期:24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10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6月30日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9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工作内容的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满足以下要求。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包含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符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需提供近 3个月(2023年6月-2023年8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承诺)。如是6类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需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承诺)。
3.4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资格或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名,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人员资格证书(明确岗位负责人);安全员:1名, 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明确岗位负责人)。质量员:1名,提供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人员(质量员)资格证书;标准员1名;材料员1名;机械员1名;劳务员1名;资料员1名;(同一工程项目的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可互相兼任,也可由同一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兼任,有关人员任职岗位不得超过2个,注:以上人员提供相关专业岗位证件);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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