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银川市第六污水处理厂与第一再生水厂污水管连通工程 |
招标编号: | |
公告日期: | 2023年09月28日 |
截止日期: | 2023年10月10日 |
招标机构: | 银川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方式: | 国内公开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市第六污水处理厂与第一再生水厂污水管连通工程—管网连通段(中段)-过唐徕渠段已由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以银审服(批)发〔2023〕168号、宁水审发〔2023〕11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银川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银川市唐徕渠;
建设规模及招标内容:过唐徕渠钢桁架及附属设施工程;
计划工期:6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全过程同步进行(含施工及保修期监理工作)。
招标范围:监理标段:银川市第六污水处理厂与第一再生水厂污水管连通工程—管网连通段(中段)-过唐徕渠钢桁架及附属设施工程等相关内容施工的监理。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一标段:银川市第六污水处理厂与第一再生水厂污水管连通工程—管网连通段(中段)-过唐徕渠钢桁架及附属设施工程等相关内容施工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由住建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水利水电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4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7日00时00分至2023年10 月10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3、其他: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故不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资质文件原件,一律以投标文件中的资质原件扫描件为准 (投标单位需保证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 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0月2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6.2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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