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镇乡水厂及民族工业园供水管网提质提标工程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连州市镇乡水厂及民族工业园供水管网提质提标工程 |
招标编号: | |
公告日期: | 2023年09月19日 |
截止日期: | 2023年09月26日 |
招标机构: | 连州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招标方式: | 国内公开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 项目名称:连州市镇乡水厂及民族工业园供水管网提质提标工程(2024年)(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5326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9月19日 9时30分~2023年9月25日 16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5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3991.44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资格: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承接本工程勘察任务的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 3.1.3承接本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1.4承接本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5拟投入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类协会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相应网站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 2、技术负责人须满足以下条件:具备水利水电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 4、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勘察方提供)。 5、专职安全员(3名)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类协会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相应网站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 6、施工员3名、质检员3名、材料员3名、资料员3名,分别提供相应的岗位证复印件(须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 7、拟投入的项目组人员实行一人一岗,不能兼任,(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提供拟投入上述人员近3个月(扣除本招标公告发布月份往前推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本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方,并签定和递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最多接受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 3.3 其他资格要求(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以下3.3.1至3.3.2项资料):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3.2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按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投标人登记需提供的资料 投标登记时提供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备查,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无效证件: 4.1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提供,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4.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需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授权委托书原件(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授权技术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需附身份证复印件。 4.3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4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核验可以提供带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副本的彩色打印件代替)。 4.5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类协会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相应网站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 4.7拟派技术负责人的水利水电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4.8拟派设计负责人的水利水电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勘察设计方提供)。 4.9拟派勘察负责人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勘察设计方提供)。 4.10专职安全员(3名)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类协会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相应网站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 4.11施工员3名、质检员3名、材料员3名、资料员3名,分别提供相应的岗位证复印件(须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 4.12拟投入的项目组人员实行一人一岗,不能兼任,且需与投标时一致,(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提供拟投入上述人员近3个月(扣除本招标公告发布月份往前推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二代身份证。 4.13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盖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章),一式二份,单独提交)。投标人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 【注:1、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应按要求提交以上投标登记资料一份,且投标人应编制投标登记资料的封面、目录需有页码并装订成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盖(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公章,其余每页加盖投标单位(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公章;2、投标登记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经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登记购买招标文件。】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类协会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相应网站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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