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九华山路(西潮河南-钱塘江路)等三条路污水管网工程 |
招标编号: | |
公告日期: | 2023年07月06日 |
截止日期: | 2023年07月17日 |
招标机构: | 盐城市东清净水有限公司 |
招标方式: |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华山路(西潮河南-钱塘江路)等三条路污水管网工程已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盐开行审经审【2023】34号《关于九华山路(西潮河南-钱塘江路)等三条路污水管网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东清净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九华山路(西潮河南-钱塘江路)等三条路污水管网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市开发区境内。
2.1.2建设规模:九华山路(西潮河南-钱塘江路)污水管道,管径DN1200-DN1500(进第三污水厂管径DN1800),全长约2.5千米(含进第三污水厂管道);黄埔江路(五台山路-九华山路)污水管道,管径DN1000(倒虹段变径DN800),全长约1.74千米;漓江路(天山路-泰山路)污水管道,管径DN500-DN1000,全长约1.15千米;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招标人最终确认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约5450.88万元。
2.1.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21日,竣工日期:2024年1月17日
2.1.5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九华山路(西潮河南-钱塘江路)等三条路污水管网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
2.3本公告共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B3209010001000156001001 |
九华山路(西潮河南-钱塘江路)等三条路污水管网工程 |
九华山路(西潮河南-钱塘江路)等三条路污水管网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下列3.1.1项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具有承担过单项合同包含≥DN1500顶管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指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业绩。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其工程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2.2其他要求:
3.2.2.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2.2.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1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2.2.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2.2.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6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推荐有排序的1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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