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伊春市中心城区2022年二次供水泵站改造工程项目 |
招标编号: | |
公告日期: | 2022年08月05日 |
截止日期: | 2022年08月11日 |
招标机构: | 伊春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招标方式: | 国内公开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1. 招标条件
伊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伊发改发【2022】28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伊春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伊春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春市中心城区2022年二次供水泵站改造工程项目(重新招标);
2.2建设地点:伊春市伊美区;
2.3建设规模:改造二次供水加压泵站23座(包括:工艺、电气自控、建筑、结构、暖通);新建DN200供水管网520米,建设泵站集中化管理平台1套;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6计划工期:93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2年09月0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2月04日(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招标控制价:16,103,870.52元;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投标人的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2.4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在投标人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2022年2月-2022年4月)的社保证明,并提供社保证明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5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最低标准为: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标准员1人(可兼任),材料员1人(可兼任),机械员1人(可兼任),劳务员1人(可兼任),资料员1人(可兼任),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最低标准为: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标准员1人(可兼任),材料员1人(可兼任),机械员1人(可兼任),劳务员1人(可兼任),资料员1人(可兼任),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注: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即视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承诺书,招标人将在定标前及公示期内核实预中标人信誉,如中标后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3.3.2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即视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承诺书,招标人将在定标前及公示期内核实预中标人信誉,如中标后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投标人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3.3.3投标人企业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注: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即视为未列入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承诺书,招标人将在定标前及公示期内核实预中标人信誉,如中标后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投标人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3.3.4本次招标要求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投标人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注: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即视为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承诺书,招标人将在定标前及公示期内核实预中标人信誉,如中标后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投标人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且未整改完成的情形,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3.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2年08月04日17时00分至2022年08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免费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25日09时30时。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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