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黑龙江省鹤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
招标编号: | |
公告日期: | 2021年09月18日 |
截止日期: | 2021年09月23日 |
招标机构: | 鹤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招标方式: | 国内公开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鹤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取水泵站)项目已由鹤岗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鹤发改投资【2020】16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鹤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取水泵站)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鹤岗市松鹤生态新区、鹤岗市运兴公司机动车综合监测站南侧;
2.3建设规模:新建取水泵站一座,设计规模为2480m3/d,占地面积840m2,取水泵房及配电室地上建筑面积132.5m2,阀门井、流量计井、吸水井及泵坑地下面积142.94m2;新建DN250给水管道11233m,供水管道输水能力2480m3/d;新建DN160压力污水管11703m,管道输水能力550m3/d。道路修复面积4860m2;
2.4资金来源: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2.5计划工期:4个月;12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0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02月14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护、保养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9招标控制价为:19651949.27元;
2.10本项目采取PC(采购-施工)模式。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的本企业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同时提供养老保险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管理人员数量配备标准“的小型工程配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信誉要求:
(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围标串标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09月17日17时00分至2021年09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3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投标人点击"文件获取",选择拟参与的交易项目。投标单位在交易平台系统中选择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可选择现金银行汇款方式,也可选择工程保证保险方式。因工程保证保险的申请、评估、保单签发、交易平台系统鉴收需要一定的时间,请选择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投标单位及时完成申请资料填写等工作,以免因为未完成后续流程,不能按时上传投标文件。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2日09时30分。
7.3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4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新点造价软件技术支持电话:15663378808 新版评标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电话:14798027000
7.5开标地点: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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