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2021年度供热工程材料-架空型预制聚氨酯保温管采购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 |
公告日期: | 2021年08月17日 |
截止日期: | 2021年08月23日 |
招标机构: | 晋中市瑞阳热电联产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方式: | 国内公开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度供热工程材料-架空型预制聚氨酯保温管采购(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2502001),招标人为晋中市瑞阳热电联产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21年度供热工程材料-架空型预制聚氨酯保温管采购;
2、规 模:晋中市瑞阳热电联产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企业2021年度供热工程材料-架空型预制聚氨酯保温管采购DN32-DN350采购,具体招标范围、数量、详细参数、技术规格及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交 货 期:以采购人生产通知单为准,按时供货;
5、质 保 期: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2个采暖期,在质量保证期内,如货物发生任何质量问题,供货方必须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7、招标范围:晋中市瑞阳热电联产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企业2021年度供热工程材料-架空型预制聚氨酯保温管采购,本项目为年度采购,架空型预制聚氨酯保温管采购型号DN32-DN350,具体采购产品数量按各采购人生产通知单为准,据实结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不分标段: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近一年内任意一次增值税纳税凭证;
5、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社保缴纳凭证;
6、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无贪污贿赂行为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4.1 获取时间:2021-08-16 20:00:00至 2021-08-21 20:00: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陆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申请下载招标文件(ty2.jcebid.com)。
4.3 标书售价:
不分标段:8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注:1.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 “交易市场主体库”栏目进行注册,详情请查看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指南(网址:http://jyzt.sxzwfw.gov.cn/ztxxzc/index.jhtml)。主体库资料核验电话:0351-7731313
2.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中“数字证书交叉互认” (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cajchrpt/)栏目。
CA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0351-946,技术支持人员电话:15735107919
平台客服电话:400-0351-097(工作时间:9:00-12:00,13:30-18:00)
五、投标文件的加密要求及递交
5.1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投标人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编辑器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09-08 14:30:00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正常递交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1-09-08 14:30:00
6.2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上发布。
7.2新冠疫情要求
7.2.1本项目各投标人委派授权委托人仅限1人参加开标会议,提供核酸检测报告(检测日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前3日内)。
7.2.2请各投标人代表开标前10分钟到达开标现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现场体温检测并进行健康信息登记。
7.2.3请各投标人依次进行签到,人与人之间要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减少不必要的接触。自行携带签字笔,避免现场交叉使用。
7.2.4出现感冒发烧症状、未按疫情防护要求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开标活动现场。
7.2.5请各投标人综合考虑疫情期间交通通行情况,合理做好出现规划,并做好乘坐公共交通期间的防护。
7.2.6为了做好投标人的疫情防控控制,参加本项目开标活动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所在地防疫防控部门出具的投标人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等证明或按填写《参加现场投标单位(供应商)有关情况申报表》(详见招标文件)进行承诺,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将申报表单独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开标活动。同时,如有不实,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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