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徐州市区污水管网提质增效一期工程翟山大沟提升泵站03标段 |
招标编号: | |
公告日期: | 2021年07月30日 |
截止日期: | 2021年08月04日 |
招标机构: | 州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招标方式: |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1、徐州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实施的徐州市区污水管网提质增效一期工程翟山大沟提升泵站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市财政资金,已落实。现对本项目03标段-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徐州市区。
(2)工程概算:约3000万元。
(3)工程简介:翟山大沟提升泵站位于徐州市泉山区新规划的豫苑南路北侧、奎河西路西侧的交叉口,主要承担西至翟山、北至三环南路及十里大沟、东至奎河右岸、南至欣欣路约2.65平方公里范围内的涝水强排任务(含泉山区、铜山区部分区域),解决奎河沿线部分洼地易积水受淹问题。
(4)工程建设内容:新建12立方米/秒泵站1座,配套建设清污机桥、清污设备,水泵、电气设备安装等。
(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6)计划开工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本标段招标内容为:土方回填、场地整平及绿化苗木栽植等。概算约56万元。
投标人可同时购买01、03标段的招标文件,但限中 1 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须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园林绿化专业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评审表)。
(3)投标人自2018年7月1日以来完成过园林绿化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及完工(或竣工)验收证书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4)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保险电子保函。
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中心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60090188000127383-10038297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4)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在交易系统中使用银行电子保函的除外),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5)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具保函收据(在交易系统中使用银行电子保函的除外)。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7)如采用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1)电子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的原则。
2)电子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成。
3)使用保险电子保函投保人申请退保时,将按照原路返回至其账户中(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网站)。
(9)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7月29日至2021年8月5日。
(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办理指南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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