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丹阳市2021年城镇污水处理系统配套管网工程的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 |
公告日期: | 2021年04月19日 |
截止日期: | 2021年04月22日 |
招标机构: | 丹阳市开发区自来水厂 |
招标方式: | 国内公开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阳市2021年城镇污水处理系统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丹阳市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丹经发行【2020】15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丹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解决(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丹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该项目委托丹阳市正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DN200球墨管100米,DN300球墨管100米,DN400球墨管10000米,DN500球墨管2000米,DN600球墨管2000米,DN800球墨管500米,DN1000球墨管30米;DN300-DN700污水管配套管件3吨、DN800污水管配套管件1吨、DN400球墨管箍400件、DN600球墨管箍200件、DN800球墨管箍100件、DN400一体式球墨检查井50套、DN600一体式球墨检查井30套、DN800一体式收口检查井20套、污水管20支;
2.2交货地点:货按批次运送到项目各实施工地;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招标人通知后7日内运达,经招标方验收合格后使用;
2.4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
2.5合同估算价:93082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球墨铸铁管生产”的经营范围,同时具备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上三项体系认证内容中必须包含球墨铸铁管;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4.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具体评审因素和标准为:
(一)投标报价7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70分,每高于基准价的1%扣0.9分,每低于基准价的1%扣0.6分,不足部分按直线内插法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有效小数。
(二)技术响应(10分)
技术标准、规格、参数需满足招标文件且技术标准符合GB26081-2010相关规定,不满足按“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处理,投标单位须提供国家级质量检测中心出具DN200、DN300、DN400、DN500、DN600、DN800、DN1000污水用球墨铸铁管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进行评分:
1.技术标准响应(优得4分,良得3分,中得2分,差1分)
2.技术规格、参数响应(优得4分,良得3分,中得2分,差1分)
3.货物的运营维护成本(优得2分,良得1.5分,中得1分,差0.5分)
注: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三)商务响应(5分)
投标货物交货期需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通知后7日内运达),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交货期的长短酌情打分(优得5分,良得4分,中得3分,差1分)。
注: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四)售后服务(1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售后服务进行评分:
1.售后服务机构地点(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或授权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优得4分,良得3分,中得2分,差1分)
2.售后服务内容(优得3分,良得2分,中得1分,差0.5分)
3.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优得3分,良得2分,中得1分,差0.5分)
注: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五)供货业绩要求(5分)
2016年4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价款650万及以上污水用球墨铸铁管采购的得5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购销合同及销售发票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备注:每项为各评委独立评分,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得分高低依次推荐第一至第三的中标候选人(如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投标人的总得分一样的情况(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则比较总得分一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项得分,投标报价项得分高的排名在前。
5.1获取时间: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23日。
5.2获取方式: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300元后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
注: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032室(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咨询电话:0511-85221021 88968012 18652861188。
投标申请人网上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1.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会员;
2.投标申请人必须在以下指定银行开设支付账户: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徽商银行、中国银行、深发银行。
3.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发票:投标申请人可凭招标文件下载确认单和单位介绍信,在该项目开标结束后向招标代理机构及新点软件索取发票。
6.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以下要求,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13万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帐号;(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0511-86906601)
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的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户名: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托管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丹阳市和平桥分理处
6.1.1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网上银行支付的形式交纳,不再使用缴纳码。(缴纳流程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zjggzy.gov.cn/-办事指南”保证金缴纳流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帐号与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诚信库的开户帐号比对不符或者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6.1.2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6.1.3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6.1.4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6.1.5本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也可以用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方式缴纳,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需将原件录入企业诚信库中,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从企业诚信库中挑选上传,如未挑选上传银行保函至投标文件中或提供的银行保函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6.1.6按规定已办理年度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提交《年度投标保证保险已保证明》(年度投标保证保险的办理使用规则执行镇建招[2019]3号文)。
6.2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公告后7天内且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可以转账的形式向招标人指定账户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10%的履约保证金,或以基本存款账户的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合同总价的10%的工程款支付担保。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发区兰陵路88号)。
7.2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网上评标。各投标单位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及承诺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投标时需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和符合性检查文件。开标期间必须携带CA锁及电子标书光盘(备份),未携带导致投标数据无法导入、或携带仍导致投标数据无法导入的,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新的投标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http://www.zjggzy.gov.cn/xzzq/second-page.html) 咨询电话:18052893535。
8. 其他
8.1资格审查方式及入围方法和数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通过全部入围。招标公告发布后,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或资格审查合格少于3个的或投标人少于3个的,依法重新招标。
8.2对于国有投资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五日内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的企业将被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8.3.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8.4根据苏清办【2016】7号文规定,未经解禁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允许参与本工程投标。
8.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动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
8.6投标人围标、相互串通投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并取消其两年内参加丹阳地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给招标人造成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7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当事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委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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