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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之一期边界优化周边道路及管线工程

http://www.famens.com/ 2020年08月10日 浏览量: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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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公告名称: 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之一期边界优化周边道路及管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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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之一期边界优化周边道路及管线工程

1.2 项目业主韶关装备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3 项目批准部门: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1.4 项目批准文号:韶发改投资[2017]68

1.5 项目代码2020-440200-48-03-063631

1.6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企业自筹解决100%

1.7 招标人韶关装备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8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锦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服务期限和投资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位于韶关市曲江区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区内。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电力通信等。项目包括东韶大道延长线、梅花大道、塘马路、科技七路、纵三路、园东路以及周边临时雨水管网等。其中:

1)东韶大道延长线,双向四车道,道路红线宽度为25m,道路全长约0.65km

2)梅花大道,双向四车道,道路全长1.05km,其中北段道路红线宽度为20.5m,路段长约0.75km,南段道路红线宽度为25.5m,路段长约0.3km。;

3)塘马路,双向两车道,道路红线宽度为14m,道路全长约1.08km

4)科技七路,双向四车道,道路红线宽度为20.5m,道路全长约1.79km

5)纵三路,双向两车道,道路红线宽度为14m,道路全长约0.68km

6)园东路,双向四车道,道路红线宽度为20.5m,道路全长约0.87km

7)周边临时污水管,全长4.45km,雨水土沟,全长约3.32km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 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行政审批、报建、施工等所有设计文件编制及其他资料。包括:

①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中标人编制的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建安工程费的投资估算);②施工图设计;③设计单位协助勘察测量单位完成地质勘察并提供相关要求;④调整并优化设计和在工程施工期间指导和解决施工难题、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后期采购咨询服务、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及其它配套工程的设计⑤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要求。

2.2.2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3服务期限和投资

2.3.1 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共3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其中:初步设计阶段15日历天、施工图阶段15日历天。(注:期限不含初步设计评审及施工图审查时间,若业主提供的勘察和测量等基础资料延后则设计周期相应延长。)

2.3.2项目估算投资:本项目总投资25398.8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8945.6万元。

2.3.3招标投资金额:参考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有关规定,本次招标设计费预计发包价约405万元、设计费取费费率约2.13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2.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2.3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的有效期,按以下标准确定:

1)由国家住建部核发的资质,有效期于202071日至20211230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1231日;

2)投标人提供了202071日前由国家住建部已受理的资质延期申请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资质有效期延期至20211231日;

3)由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71日至202112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1231日;

4)由外省各级住建部门核发资质证书,投标人提供了所在省、地级市住建部门印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3 相关人员要求

3.3.1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即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路桥相关专业包括道桥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路桥工程、公路工程、交通土建工程、交通工程、市政路桥、道路与桥梁、道路与铁道工程等专业,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若职称证书无专业则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3.3.2投标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

①给排水、电气、造价须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

②道路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

3.3.3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3.4 禁止投标条款

3.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3.5 其他要求

3.5.1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5.2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4.投标报名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投标人须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数字证书(CA)及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办理数字证书(CA)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入库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注册及企业信息变更操作指南》,了解具体办理方法。

已入库企业的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40000.00的投标保证。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按照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要求制作和上传银行保函电子文件。银行保函原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现场递交。逾期上传的、未递交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保证保险业务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问和答疑

5.1 招标文件随本公告一并公开发布,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免费下载。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内免费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

5.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式为纸质投标文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评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签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1.1 递交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1.2 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应为同一人。如果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到场、确需临时另行委托他人的,投标人应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就以上情况形成书面变更声明(盖单位章),由重新委托的代理人带至现场一并递交。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达现场后,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3 投标人除递交投标文件外,尚应递交以下的资料:

1)银行保函原件(适用于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的);

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附一式份清单)。

6.4 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1)未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

2)到场人员未出示身份证明材料的;

3)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不是同一人的,但投标人发生本公告第6.1.2目所描述的情形、并递交了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的除外。

6.5 因到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其记录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信息不符,或到场人员所持身份证不是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身份证识辨信息损毁而无法读取等情况导致电子签到失败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7.开标

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了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7.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2 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

    3)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网站(http://zgj.s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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