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盖州经济开发区中部片区市政配套及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已经由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备案。以盖行审发[2019]16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盖州市辰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盖州经济开发区中部片区市政配套及河道整治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盖州经济开发区中部片区
2.工程规模: 工程: 本工程建设地点在盖州经济开发区中部片区,新建道路共9条,道路总长约13.44公里;清河水上公园工程用地面积为52.65万平方米,河道整治工程的治理范围为四桥(K0+00)至高速公路桥(K7+000)段,治理河长7000米;桥梁工程将新建三座桥梁分别为清河四路跨越大清河桥梁305米、滨河北路上跨沈大铁路桥梁520米、滨河南路下穿沈大铁路通道涵工程25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1004397001001
盖州经济开发区中部片区市政配套及河道整治工程监理项目
全过程监理招标(涉铁工程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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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19年12月20日 开工至 2022年02月01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监理·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或者[监理·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还需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并将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信用辽宁网可查)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四、投标
1.现场投标地点:盖州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10.0万元
3.开标时间: 2019年12月11日 10:00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9年11月21日 08时30分至2019年11月26日 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