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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水源热泵3 6 7号能源站配套管网工程的招标公告

http://www.famens.com/ 2019年11月12日 浏览量: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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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江水源热泵3 6 7号能源站配套管网工程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宁新区管审备[2019]569号
公告日期:2019年11月12日
截止日期:2019年11月18日
招标机构:南京市浦口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
联系方式:请登录查看
 
 
1. 招标条件 
        南京市浦口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江水源热泵3、6、7号能源站配套管网工程施工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区管审备[2019]56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7343.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17343.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施工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市政公用工程; 
        2.5 结构类型: 其他 
        2.6 工期要求: 7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1600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主要包含给水、排水管道施工,最大管径3米,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0 工程规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无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14年01月 01 日(含)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9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如金额不一致,金额以合同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5.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5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审查委员会依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进行审查。为了便于审查,投标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10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0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11月11日17时31分到 2019年11月18日17时31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4、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8.5、投标人提供所报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近半年(2019年4月至2019年9月)投标人连续为所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金缴费单据凭证【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8.6、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7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8、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9、本次资格预审无人员到场要求,但投标单位所报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并递交上述原件参加项目负责人答辩(资格审查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天浦路1号5号楼107室)。未按规定到达现场或到达现场但未完整提供上述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
8.10、本项目开标工作辅助QQ号:1247351623,如遇到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无法登录的问题可以在线联系该号码,其他问题请根据问题具体情况联系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单位或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开发单位。
8.11、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联系人电话号码: 4008866016(筑龙)、18913962477,18913962455(益得)、15305186455,15305186416(未来)、4008898118(云蜻蜓)。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联系人电话号码:17626043124(王工)
8.12、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在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1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8.14、投标人投标时所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资格预审时所报项目负责人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单位投标资格。
8.15、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评分办法: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按各申请人合计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合格申请人进行排序后选择前9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8.16、"有限数量制"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一)类似项目业绩(35分)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1:(满分20分)
①2014年01月 01 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9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有一个得10分,满分10分;
②2014年01月0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有一个得15分,满分15分;
③2014年01月0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有一个得20分,满分20分。
本项最多提供1项业绩,最高得20分。
2、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2:(满分15分)
2014年01月0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管道工程施工,含单项工程或专业分包工程(类似管道指供水管道或中水管道或污水管道或燃气管道或热力管道),有一个得15分,最高得15分。
本项最多提供1项业绩,最高得15分。
注: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1与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2不可以重复计算得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时间、金额,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二)认证体系(15分)
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5分,缺一项不得分(证书原件以扫描形式编入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三)工程奖项(30分)
企业承担过的市政工程:1.获“国优”的有一个得 15 分;2.获“省优”的有一个得 10分;奖项最多计两个,满分30分。
注:同一项目按最高奖奖项计算,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协会颁布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缺一则不予得分;国优工程有效期为3年;省优工程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自发证或发文之日起算起,至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止,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扫描件为准)(满分30分)
本办法中的“国优”工程包括:指鲁班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省优”工程包括由国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协会评审的优质工程奖。
(四)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20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拟派项目经理答辩,拟定题目两个,每题10分,根据申请人答辩进行打分。优:10分,良:9分,中:8分,差:7分。未答辩的不得分。(由评审委员会出题,项目负责人现场书面作答,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满分20分)
8.17本公告中的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说明如下: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采用按上述对各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进行综合打分,确定综合得分为前9名的投标申请人为潜在投标人。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依次按如下顺序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1)类似项目业绩;2)工程奖项;3)项目负责人答辩。
(2)本工程资审时所涉及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奖项等资格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体系认证证书、承诺书则以原件扫描件形式编入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投标人需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自行完善数据内容,确保录入信息的有效性、完整性,所有要求提供核查的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或者提供不全的,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反映出相关数据、内容和要求的,均视为未提供,资审时不予认可。
8.18、其他相关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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