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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海安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排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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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工程 (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 | |||||||||||||
(资格后审) | |||||||||||||
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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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市水务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安市水务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DN1000管道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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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物地点:市区中坝南路、恒联路等。 | |||||||||||||
(2)招标范围:本项目需采购DN1000管道,管材规格:DN1000,管道长度696米。 | |||||||||||||
(3)交货日期及方式:签订正式供货合同后按发包人下达的定货清单3日内供货。 | |||||||||||||
(4)质量要求管材:采用 PE100( SDR17)的管材,应符合CJ/T358-2010的要求,管道环刚度≥16KN/m2,断裂伸长率≥350%,拉伸屈服应力≥20MPa,拉伸强度≥20MPa。管道采用热熔连接,拖拉施工。 | |||||||||||||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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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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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PE管生产厂家; | |||||||||||||
2)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应是其自有品牌,自有品牌不止一个时只能用一个品牌投标,同一品牌只能由一家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 |||||||||||||
3)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该体系认证必须包含本产品);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该体系认证必须包含本产品); | |||||||||||||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 | |||||||||||||
5)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以保证本产品安装后的售后服务; | |||||||||||||
3.2业绩:2016年1月1日以来在国内有类似规模(单项销售合同中 DN1000 及以上规格的 PE 管产品销售金额在 100 万以上)的销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销售合同)。 | |||||||||||||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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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2019年06月14日到2019年06月26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售价 250 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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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6月26日0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系统 。 |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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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本工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 |||||||||||||
(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万元整。 8、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 (1)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价格等几个方面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分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如出现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重大偏差,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证明等。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拒不提供有关证明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作无效标处理。 2.1.1形式评审标准: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见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2.2详细评审标准 该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01.84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2.1.1投标报价(100分) 在以下两种方法中,开标时由招标人现场用随机抽取的方法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 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减1.5分,每负偏离1%,扣减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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