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受莆田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DN50以上阀门年度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DN50以上阀门年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RWZB-2018-256
采购单位:莆田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科长
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吴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两年预算(元) |
服务期限 |
招标内容及要求 |
1 |
DN50以上阀门年度采购项目 |
1批 |
约230万 |
2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供货期限及交货期:供货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贰年,按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需求分期分批进货,接到采购人要求供货的传真或电话,收到通知供货的数量、时间、送货地点,中标人应于7天内发货至指定地点。 |
供货范围:莆田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注:两年预算为大约测算金额,实际两年金额以合同签订供货结算为准。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具有法人资格且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境内制造商(不接受经销商、代理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经营活动(包含:生产、销售、运输、安装及维修等)涉及到须经国家行政许可的,应获得许可。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投标无效。1、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1)投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3)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5)财务状况报告: 2015~2017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5~2017年度企业审计报告。6)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的任一月的证明材料;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8)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行贿犯罪情形书面说明或承诺函(格式自拟)。10)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前在福建省内各供水企业未存在因质量、服务问题而有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虚假声明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全部保证金;虚假声明若在评标过程中发现,还将视为无效投标;若在评标后发现,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根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11)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闸阀、蝶阀类(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13日 08:00 至 2018年12月0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北磨大厦五层B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① 上门报名:供应商直接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北磨大厦五层B。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5日 08: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05日 08:30
六、开标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三层)开标室(7)
七、其它补充事宜
1、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1)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名—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农业银行莆田市府分理处,帐号—13441501040002572。
2)中标服务费缴纳账户:开户名—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帐号—100028500520010001。
3)标书费、邮购费缴纳账户:开户名—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帐号—353003660018010006392。
2、公示期5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