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公安局西岗分局委托,就大连市公安局刑侦冷库及制冷设备更新改造采购项目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本项目的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1.2 项目名称:大连市公安局刑侦冷库及制冷设备更新改造采购项目
1.3 招标编号:JHCG2018-0903
1.4 采购预算:152.0000万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标段名称 |
财政资金(万元) |
其他预算资金(万元) |
总预算资金(万元) |
大连市公安局刑侦冷库及制冷设备更新改造采购项目 |
0 |
152 |
152 |
1.5 该项目无 拦标价,拦标价在开标前 天公布。
1.6 招标内容:制冷机组(7.5P)6台,制冷机组(5P)1台,铜球阀194个,紫铜管1010米,铜管件1项,膨胀阀32套,蒸发压力调节阀18个,电磁阀76个,单向阀120个,过滤器7个,油分离器7个,液位指示器7个,压力表7个,安全阀7个,储液器7台,机组混凝土基座7座,气液分离器7个,冷库门116扇,电缆2120米,制冷自动电脑控制柜1台,热气除霜自动控制柜1台,五金件600公斤,包扎带8箱,冷冻油160升,制冷剂480Kg,磷铜焊条10Kg,保温材料8M3,机房排风机2台,机房新风机2台,库房排风机2台,库房新风机2台,机房窗户更换5套,机房门更换2套,机房机组减震降噪7台,机房净化装修300M2,氧气10瓶,乙炔10瓶,氮气80瓶,旧设备拆除1项,冷库遗体倒库295具等(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1.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核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2.2 截至2018年10月22日,经“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
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3 报名其他条件:(一)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外地投标人必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报名的各投标单位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
www.ccgp-dalian.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已注册除外)并审核通过。
3.1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现场购买
现场购买:申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营业执照副本(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外地投标人售后服务证明材料(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携带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双方公章的委托协议),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
网上购买:已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自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时间:自2018年09月29日起至2018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0:30,下午13:00至16:30(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售价:每套200.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00元人民币,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招标文件、图纸,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需加手续费(含邮费) 人民币50.00元,招标代理人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3.2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0000.00元;保证金形式及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
保证金金额(元)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 |
大连市公安局刑侦冷库及制冷设备更新改造采购项目 |
20000 |
2018年10月22日 |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与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0月23日9:00至2018年10月23日9:30;
(2)投标文件递交与接受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一 受理区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3)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0月23日 09:30:00;
(4)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九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3)评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0月23日 09:45:00
(4)评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一评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5.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连市公安局西岗分局 联系人: 刘传刚
采购代理机构: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永维 孙 波
该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自2018年09月29日起,至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