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城市管理局阜宁固废中心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改提升项目(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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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城市管理局阜宁固废中心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改提升项目(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 FNCG[2018]68-2号 |
公告日期: | 2018年09月27日 |
截止日期: | 2018年10月16日 |
招标机构: | 阜宁县城市管理局 |
招标方式: | 国内公开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江苏德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阜宁县城市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阜宁固废中心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改提升项目(三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阜宁固废中心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改提升项目(三次)
项目编号:FNCG[2018]68-2号
采购单位:阜宁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陈军
代理机构:江苏德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明芳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阜宁固废中心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改提升项目
2、项目概况:阜宁固废中心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改提升项目,位于阜宁县郭墅镇唐城村八组境内,包括填埋场工程垃圾渗滤液设备系统技改提升,技改提升垃圾渗滤液进水量每日不低于150m3/d,出水量每日不低于120m3/d。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19.31万元人民币,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
3、标段划分:阜宁固废中心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改提升项目,本次招标采购为一个标段,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含渗沥液深度处理技改提升工程的深化工艺、设备(电气、自控)安装和调试等,具体包括:(1)渗滤液处理站的技改提升设计,投标时的设计文件和图纸要求达到初步设计的深度;(2)全部工艺处理技改提升设备、电气设备、自控仪表、化验仪器及泵、阀、管件、电缆等的采购、安装与调试;(3)工艺调试、人员技术培训等相关伴随服务。
4、发包方式:包工包料(含设计)。
5、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有关的设备安装,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出水水质达到GB16889-2008 表二排放标准。
6、要求工期: 30日历天。
7、质保期和质保范围:本工程及设备质保期为3年。时间从环保部门水质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范围为渗滤液处理系统所有组成部分。质保期满后,应为发包人提供良好的技术咨询服务,维修更换设备损件的价格不高于市场价。
8、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投入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9.3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25日 08:30 至 2018年09月3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221.231.107.42
招标文件售价:¥305.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221.231.107.42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6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6日 15:00
六、开标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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