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XTC-1657600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要求服务单位对招标人气区范围内约5口天然气井的6只井口主控阀门进行不丢手带压更换,本项目计划投资66万元。
2.2 服务地点:招标人所辖生产区域内(陕西省靖边、定边、吴起、安塞、志丹及延安宝塔区等境内)。
2.3 服务期:自合同约定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资格,经营范围须包含石油技术服务、井下作业工程技术服务、修井作业工程技术服务、带压更换油气井主控阀门等油气田相关技术服务至少一项;
3.2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石油技术服务类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近一年(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市场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注: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上必须有相应审计机构加盖公章或审计章,否则否决投标)
3.4近两年有气井井口不丢手带压换阀业绩;
3.5投标人应以自有队伍参与投标,不允许以挂靠或其他任何形式投标,人员及设备符合招标文件附表1要求。
3.6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由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3.7投标人承诺具有独立处理现场公共关系的能力;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2015年发生以下质量安全事故的不允许投标:
(1)发生一般事故B级及以上的、较大环境事件及以上的、严重及以上质量事故的(事故分类与分级见中油安字〔2007〕571号和长油〔2013〕156号)。
(2)发生一般安全事故C级、一般环境事件、一般质量事故的,经督促限期整改,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队伍(事故分类与分级见中油安字〔2007〕571号和长油〔2013〕156号)。
(3)违反国家或行业施工作业标准,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 月 1日至2016年6月 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西安市雁塔区崇业路23号丰泰大厦8层D户 ,持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来时请自带优盘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按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不接收邮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6月23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西安市凤城四路长庆宾馆(详见现场指示牌)。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壹万两仟元 人民币,投标人只需要缴纳一份保证金,即可参加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投标,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
5.4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意以下事项:
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从基本账户转出)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 “GXTC-1657600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财务部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六、开标
开标时间:2016年6月23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凤城四路长庆宾馆(详见现场指示牌)。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 标 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气厂
联 系 人:黄航娟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联系人:王伟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户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西安含光路支行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账号:7252 2101 8260 0132 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