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XTC-1557188
一、招标条件
本技术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手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20口井气举阀助排
(2)招标范围:第五采气厂气举阀助排技术服务
(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
(4)服务地点:第五采气厂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200万人民币及以上(其他组织不受此限制)经营范围须包含石油技术服务;
3.2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需包括石油技术服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2014年发生以下事故的不允许投标:
3.4.1发生一般事故B级及以上事故的、较大环境事件及以上的、严重及以上质量事故的;
3.4.2涂改、伪造、骗取资质准入相关证书证件、工作量等资料的;
3.4.3发生一般安全事故C级、一般环境事件、一般质量事故的,经督促限期整改,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队伍;
3.4.4违反国家或行业服务作业标准,造成严重后果的。
3.5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人员需持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2)购买时间:自2015年 5 月 18 日至 5 月 22 日9: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因潜在投标人公司内部人员没有沟通协调好,重复购买同一个项目的,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
(3)购买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崇业路23号丰泰大厦8层D室
(4)文件售价:按项目购买,每份800元人民币。
(5)标前答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要求澄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需要澄清的问题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gxzbsxfgswp@163.com)。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 年 6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四路长庆宾馆(详见大厅指示牌)。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保证金提交金额为壹万元整人民币,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意以下事项:
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从基本账户转出)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GXTC-1557188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财务部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
联 系 人:李大昕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 行 机 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联 系 人:王佩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户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西安含光路支行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账号:7252 2101 8260 0132 017